国家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1.到目前为止,血液不能人工合成,也无其它替代品。临床患者的急救、治疗等血液来源只能由健康公民献血提供。
2.个体有偿供血者由于多次频繁献血,血液质量下降,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同时为血源性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3.实行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需要、保证输血安全的根本途径。
4.实行无偿献血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无私奉献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
献血对身体有好处吗?
1.有益血液新陈代谢。一个人血液总量大约是体重的8%,体重50公斤的人,大约有4000ml的血液,其中,80%在血管中流动维持生命,20%储存在肝、脾等“血库”内,随时予以补充。血液中红细胞生存期约为120天,白细胞7-14天,血小板7-9天,每天均有细胞衰老死亡,被人体内的造血“工厂”(如骨髓等)生产的新生细胞取代。人的血液是不断新陈代谢的,一般每四个月红细胞要更新一次,献血200-400ml,仅占全身血量的5%-10%,人体内的“血库”马上予以补充,故适量献血不影响健康。
2.健康人定期献血可以降低血液粘稠度。坚持长期适量献血,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有利于改善身体的供血供氧状态,维护正常的生理功能。定期献血者的血细胞比不献血者年轻,造血功能更旺盛。
3.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定期适量献血,能够减少血液中铁、铜的含量,将血液里的杂质、毒素、脂肪带出体外,从而预防、降低动脉硬化及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患癌症的机率会大大增加,因此男性适量献血还可以预防癌症。
4.相当于一次免费体检。献血前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献血者进行详细的健康征询,献血后还会对血液标本进行严格的检验,筛查艾滋、乙肝、梅毒等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因此每次献血都等于一次免费的体检。
5.有益于心理健康。大量研究表明,健康开朗的情绪,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献血是救人生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升华,心灵得到慰藉,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要素。
献血的条件
1.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脉压差:≥30mmHg。
4.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如采用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10。
5.无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献血应前后注意哪些问题?
(一)献血前
1.学习了解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类药物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功能。
3.献血前应低脂肪饮食。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以稀饭、馒头、汤面条等清淡食物为主,不宜空腹献血;忌献血前饮酒。
4.保持充足的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二)献血后
1.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或用不洁物品擦洗;如针眼周围出现青紫现象(属血液渗出血管外),血肿一般会在2-3周消除,对身体没有后续不良影响,献血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对穿刺部位正确压迫可以有效减少血肿的发生。对局部血肿可以采取冷热敷的方法:24小时内冷敷,24小时后热敷。
2.适度活动:献血后当天不要从事高空、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3.适当补充营养:可以适当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
献血间隔时间
根据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
1.献全血,两次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2.献单采血小板,两次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先献单采血小板、后献全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先献全血、后献单采血小板: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临床免费用血有何规定?
1.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项费用(以下简称医疗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
3.“三免”政策。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