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可以说,这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第一课”上的重要内容,我们应深入学习领会。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第一个就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以此为目标,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理念引导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也要在新发展理念的引导下取得新成效。我们要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
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在新阶段的发展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的解决,以为民惠民的“升级版”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问题导向把握新发展理念
当前,我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如,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等。总的来看,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因此,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在发展实践中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切实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
做好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准备,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
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和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并不容易,需要跨越关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避免发展陷阱,克服路径依赖,实现弯道超车,让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增强贯彻落实的全面性系统性,从指导原则把握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建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强调“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我们要从全局和整体上、从内在联系中理解和把握新发展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的全面性系统性,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能否将新发展理念切实贯彻于实践之中,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同时,应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评机制,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使贯彻新发展理念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普遍实践。
只要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认识上科学把握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就一定能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迈好第一步、走好每一步。
(执笔:李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