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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12-11-28  来源:淮安市中心血站  字号:[ ]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财富,为切实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本站各项业务工作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档案库房是本站的机要部位,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二、档案进出库,必须认真办理登记手续。凡查阅、借出、归还档案,要认真检查,确保完整无损,及时对号入座。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门窗要随时关锁,非工作时间,要随时切断电源;并备有灭火器材。
四、库房应备有温湿度计,有记载和控制措施;防止档案霉变。
五、保持库房内整齐美观,清洁卫生,不存放其它杂物,防止档案的鼠咬虫蛀。
六、库藏档案资料要经常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设施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