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卫生厅对全省采供血机构进行的第六周期执业评审工作于8月下旬顺利结束。此次评审,由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评审方案制定、专家组抽取及评审结果公布;委托省输血协会承担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组织、评审过程中情况掌握、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及评审结果汇总。按照《江苏省采供血机构评审标准》(第六评审周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询问员工等方法对江苏全省采供血机构及所属分站从组织人员、设备物料与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血液检测、质量体系管理、信息管理和血液检测能力七个方面进行检查评审。经专家组检查评审,各采供血机构符合血液采集、制备、检测、供应及输血相关服务的执业许可要求。根据评审结果,省卫生厅同意对江苏省血液中心等14所采供血机构核发《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江苏省卫生厅定期(3年/周期)组织开展采供血机构执业评审,对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全省采供血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