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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输血的人5年后才可献血
时间:2014-11-10  来源:淮安市中心血站  字号:[ ]
 市中心献血招募科工作人员介绍,《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附件)和《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67-2001)中规定,近五年内曾经输注过全血或血液成分者暂不能献血。
这是由于人类的免疫机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理系统,它具有识别和低御外来入侵的功能,当有外来物质进入体内时,免疫系统就会产生针对这些外来物质逐一审查处理,免疫细胞还会利用其自身那优异的记忆力将它们记录备案,当被审查记录的那些外来物质再次“进犯”时,免疫系统就会迅速反应,产生大量的抗体或淋巴毒素抗御“入侵的异己分子”,甚至将其彻底清除或消灭。这些抗体或淋巴毒素等免疫物质将在体内长期存在,甚至终生存在。
人血中的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和血浆等成分均有比较复杂的血型系统。仅红细胞血型迄今已发现并被国际输血协会血型命
名委员会命名的就有30个系统,500多种抗原等。因此,临床只能选择主要红细胞血型抗原相同的血液输注。一个人输入另一个人的血液后,其机体免疫系统会产生针对不同血液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或淋巴毒素,这些免疫性抗体虽然对输血者自己不会产生严重的损害,但是对以后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损害。另外,接受过输血的人,输血后机体内的免疫变化是多方面的,而且十分微妙而复杂,他们的血液对其他接受输血者的损害还有很多原因。
为了保护接受输血者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提高输血安全高效的系数,相关规定:近五年内曾经输注过全血或血液成分者暂不能献血。